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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规则调整啦!
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期纯干货~
详解新规上线后的违法扣分变化
本期内容较多,建议先收藏再阅读~
记分档位和分值变化
一次记分分值增加9分档、删除2分档
调整后,记分分值为
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
记分下调8类、上调3类、新增2类
以及取消记分8类
记分下调项
记分上调项
记分新增项
※新增12分项: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以此牟取经济利益
※新增6分项: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
取消记分项
注意:这些行为不再记分,但不代表不罚款~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2.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并应按照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发布的限制速度行驶)
3. 私家车(非营运车辆、校车等)一般道路、高速、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下;
4.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具体指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
5.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再次提醒,不扣分并不代表不罚款!
各位车主驾车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哦!
另外
大家经常忽视的记分项新规
“超速”和“超载”
这也跟大家一并详解
新规下月就要实施
各位车友平时可以多看几遍,
以备不时之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