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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20日举办的中国汽车流通行业蓝皮书论坛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对部分省市具有地方保护性的汽车消费政策提出建议。她表示,可以通过汽车行业的消费税后移,让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鼓励汽车消费,打破地方壁垒。
妖妖梳理后发现,在促进汽车消费方面,广州、宁波、烟台、吉林、郑州等地相继出台了“地产车”(指“当地生产的车”)支持政策,对于消费者购买“地产车”给予奖励等。比如,宁波对当地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年首发投产并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车型,累计产量突破1万辆后,产量每超过10%给予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吉林购买一汽奔腾,给予车价3%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等;郑州对整车企业生产的“国六”标准新车,在该市每销售1台给予生产企业3000元补助,同时奖励总量前10名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
郎学红表示,“地产车”的奖励政策呈现出了地方保护的抬头状况,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打破地方保护壁垒,建议国家能将汽车行业内消费税后移,从原来生产端征收方式,后移到经销商销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消费税后移,部分税收能留在地方,可以有更多资金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费的砝码,改善消费环境。”